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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務必考熱區 憲法

實務必考熱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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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89862953990
子須
學稔出版社
2014年12月01日
110.00  元
HK$ 93.5  






ISBN:9789862953990
  • 叢書系列:實務必考熱區
  • 規格:平裝 / 272頁 / 15 x 21 cm / 普通級
    實務必考熱區


  • [ 尚未分類 ]











    本書特色



     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



      「依實務見解,下列敘述,何者……」、「請從理論及司法實務之觀點加以分析……」這些問法在國考題目中越來越常見,換句話說,想要上榜就絕對不能輕忽實務見解的重要性!但實務見解多如牛毛,應該如何準備才能迅速有效地提升上榜率?



      為了幫助考生有效率地奪下致勝的關鍵分數,學稔網羅了律師、司法官、補教名師,以自身的經驗與專業,共同打造《實務必考熱區》系列叢書。精選最具代表性的實務見解,用最常考的爭點當成討論的軸線,深入淺出的分析讓讀者一次看懂最經典的議題。



     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,只收錄在學稔《實務必考熱區》!



      完全精選

      大法官解釋

      解釋理由書

      不同意見書

      協同意見書






    CHAPTER 1憲法解題與基本權利概論

    UNIT 1憲法自由權解題概論P1-2

    UNIT 2基本權利功能概論P1-7

    法律保留、法律明確性、法律授權明確性



    CHAPTER 2

    UNIT 1法律明確性P2-2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2號解釋



    CHAPTER 3基本權利

    UNIT 1憲法第8條-人身自由P3-2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4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

    憲法第8條、廣義法院、狹義法院、拘禁、拘提管收、正當法律程序、收容、24小時、強制隔離

    UNIT 2憲法第11條-言論自由P3-20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7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

    憲法第11條、雙階理論、雙軌理論、不表意自由、集會遊行、明顯而立即危險、商業性言論、猥褻性言論、大學自治、學習自由、制度性保障、新聞自由、通訊傳播自由、誹謗性言論

    UNIT 3憲法第7條-平等原則P3-59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65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49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1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21號解釋

    憲法第7條、形式平等、實質平等、間接歧視、嫌疑分類、優惠性差別待遇、權利類型、區分標準、男女平等、工作權平等(性交易、視障按摩、服公職)、社會給付平等、選舉平等

    UNIT 4憲法第13條-宗教自由P3-92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

    憲法第13條、思想和良心自由、宗教組織自主權、國家中立原則、政教分離

    UNIT 5憲法第15條-工作權P3-98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4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4號解釋

    憲法第15條、三階段理論、執行職業自由、主觀條件限制、客觀條件限制、專門職業人員考試

    UNIT 6憲法第15條-財產權P3-113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

    憲法第15條、徵收、特別犧牲、財產權社會責任、公用地役關係、主觀公法上請求權利

    UNIT 7憲法第16條-訴訟權P3-120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40號解釋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6號解釋

    憲法第16條、有權利即有救濟、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、即時有效救濟、特別權力關係、公、私法審判權劃分、審級制度、法定法官原則

    UNIT 8憲法第10條-居住遷徙自由P3-138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58號解釋

    憲法第10條、遷徙自由、居住自由、一般行動自由、一般行為自由

    UNIT 9概括基本權-一般行為自由P3-142

    憲法第22條、婚姻自由、姓名權、性行為自由、契約自由、確認父子身分關係、名譽權、人格權、身體健康權、收養自由

    UNIT 10概括基本權-隱私權P3-146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

    憲法第22條、公眾場合隱私權、個人資料自主控制、個人生活秘密空間免於他人侵擾、跟追、秘密通訊



    CHAPTER 4權力分立

    UNIT 1權力分立概論P4-2

    UNIT 2司法行政P4-14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0號解釋

    審判獨立、職務獨立與身分獨立、訴訟指揮權、司法行政權、規則制定權、分案要點

    UNIT 3國會調查權P4-26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

    文件調閱權、行政特權、備、質詢權、真相調查委員會、屆期不連續

    UNIT 4預算事件P4-37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

    歲入、歲出、法定預算執行、措施性法律、國家其他重要事項、責任政治

    UNIT 5獨立機關P4-47

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

    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、獨立性、民主正當性、決策獨立、機關獨立、設置必要性、民主正當性



    CHAPTER 5憲法訴訟

    UNIT 1憲法訴訟P5-2

    釋憲客體、釋憲主體、法官聲請釋憲、解釋標的重要關聯性、定期失效、暫時處分、大法官迴避問題





    作者序



      法律的考試,相較於其他的科目,有一個重要的特性,就是必須使用大量的文字,並且加以組織成詳細的論證和說理,面對實例題更必須針對題目的事實,進一步涵攝分析。這個特性,在考場上和考場下分別製造了兩個重大難題,在考場上就是「時間的缺乏」,在考場下就是「改題老師的重大負擔」,而這兩個難題,如果反向來思考,其實就是考生能夠脫穎而出的地方。



      首先在時間的缺乏上,考生最常出現的問題是不知從何下筆,念了一堆書看了題目卻只能愣在當場,最後只能在時間匆忙下,寫出邏輯難以連貫的回答,相當可惜,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,除了勤加練習之外,最重要的是在念書的時候就要養成知道自己在學甚麼的習慣,學習每一個新的概念的時候都要好好想一想可以放在考卷的哪裡,出現在哪一個層次。



      另外,考試前更要丟下教授整天掛在嘴上,法律不用背的諄諄教誨,考場是個分秒必爭的戰場,多想一分鐘就是比別人少寫一分鐘,浪費時間在思考怎麼把「書本都看得到的概念」(通常是大前提),好好排列到考卷上,是一種準備不足的表現,因為那部分只是起個頭,你知道、我知道、獨眼龍也知道,老師要的東西是把這些概念用到案例事實的論述,其他的東西只要別有重大觀念錯誤就好。所以這些陳述概念固定要使用的句子,平常就要自己預先擬好,在考場上不用一字不漏默出,但至少要可以反射式的答題或順便看看題目,邊寫邊想,才能爭取到更多時間。



      其次是面對老師的重大負擔,想想老師要在這麼短的時間改幾千份考卷,根本無法詳細的去探究考生論證上的過程,更不可能仔細的去思考考卷上想要表達的意思。所以要在數千份考卷中脫穎而出,絕對不是把所有的記憶的爭點加以排列上去,最大的關鍵,是要讓老師改得輕鬆,讀起來有條有理,知道你想表達甚麼,你在幹嘛。



      要達到這樣的效果,在答題上,就務必讓每個段落的答題,都有其相對的位置與意義,能夠讓改題者輕鬆的認知作答的次序,並且也能夠「預期」作答的內容,從而自然會覺得論述上有其條理,而願意給出高分。這個即是作答的「層次」。舉個例子來說明,初學法律時,一定都聽過三階段的基礎法學方法。第一階段是大前提,透過法條規定、法條解釋、法律概念的論證,去抽象的說明理論體系;第二個階段,則是就個案事實的小前題,對比第一階段之理論體系,加以涵攝;最後第三個階段則是涵攝之後得出的結論。這三階段的論法,即是最基礎的法學論理層次。



      當然,上面的三個階段,只是最基礎的段落編排,法律爭點與論述的千變萬化,有時候爭點必須放在抽象論證,有時候卻必須先釐清個案問題,要能夠在時間有限的考試中排列出一個穩定的層次,最需要的還是不斷的練習寫作、練習編排自己的想法,而更重要的就是在學習中持續思考所學概念的定位,以及其未來必須在考卷上置放的位置。



      憲法這個科目,在考試上有其幸運之處,卻也有不幸之處。首先,法律的答題,在沒有清楚法條規定的領域,就必須運用釋義學或基礎的法學概念,以建立一套可以運用的規範,而憲法既然位於整體法制的頂點,自然會使用高度的抽象規定,不可避免的必須要組織大量的論證,所以論證的錯誤和斷裂,就是憲法考卷最容易出現的悲劇。



      然而,幸運的是,大法官解釋在多數基礎的憲法問題上,已經提供了相當多的論證內容,同時也針對非常多的個案問題,表達其見解。特別爽的是,很多概念大法官都已經整理好段落,只要層次抓對、背出字號、寫出要旨,整張考卷就嚇嚇叫了,只剩下涵攝的工作。不幸的是,考試不會附大法官解釋,所以這些重要的解釋,字號乃至於內容意旨,都必須硬生生的「背誦」,同樣不是要到一字不缺,但是基本的意旨和關鍵字,都必須抓到,才能清楚的將大法官解釋作為法條加以運用,印證自己的論理邏輯。



      本書的目的,即是以協助考生解決上面兩個難題作出設計,就各個章節整理重要的大法官解釋逐一介紹,並且提點讀者大法官於該號解釋所提及的重要概念與關鍵字句,標示底線部分是重要的論述段落,必須稍微注意,標示粗體部分,則是特別重要的句子,一定要多看兩次,有大略的印象,而加上底色(字元網底)就是必背段落,考生可以自行刪減整理記憶,作為整張考卷的開頭,不但節省時間,又可以避免概念敘述錯誤。希望以此能夠快速建立對憲法的整體概念之外,亦能夠迅速取得考場上隨手可得的作戰武器。



      當然,必須提醒讀者的是,憲法內涵博大精深,還有諸多問題大法官並沒有表示過意見,或有所疏忽,另外由於篇幅的關係,本書犧牲一些較為零碎的部分,例如地方自治、法律保留等等,害怕被偷襲的考生可以再自行找資料閱讀。本書的編排仍係擷取「考試」能夠「直接使用」的內容,以求讀者能夠快速進入狀況,但是憲法實力的精進,仍必須就各該重要的大法官解釋乃至理由書或個別大法官之意見書,逐步的閱讀、分析,或是閱讀相關的文章才能做到,而這些苦工夫,則要看讀者要對憲法這科投入多少自己決定。



      本書的作成,要感謝哇勒斯學長對我的教導,沒有他不會有本書的存在,以及劉寶、小小蛇和阿比學長一起的努力,同時還有律訓第一組同學的大力鞭策,如果本書有任何的錯誤,皆係筆者自己學藝不精,還望讀者能夠指正。最後,希望大家皆能早日脫離考試的苦海,能夠自由的做自己想做的事。




    子須 謹誌

    2014年11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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